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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10月份第四次主题教育活动集中学习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11-19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根据市直机关工委本月主体党日学习要求,现在 10月第四次(11月1日)主题教育集中学习活动中补充安排重点学习贯彻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内容:

一、学习内容:

1.认真学习《努力开创我市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新局面》(附件2);

2.根据市直机关党建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以支部为单位自觉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指示精神,找差距、查问题、补短板。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市直单位开展以“五查五看”为重点内容的检视剖析工作。即查找在做到“两个维护”方面的差距,看是否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查找在加强理论学习方面的差距,看是否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查找在夯实基层基础方面的差距,看是否存在机关党建“灯下黑”的问题;查找在正风肃纪方面的差距,看是否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否坚持严字当头,加强对党员、干部全方位的管理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查找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的差距,看是否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做到明责、履责、尽责。各支部检视剖析的问题必须以清单形式列出,并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附件1)

3.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忠诚的有关论述《忠于党、忠于人民、无私奉献,是共产党人的优秀品质》(附件3)

二、活动时间:

2019年11月1日(星期五)

三、活动要求:

1.所有在校学生党员均要求参加所在支部每周集中学习,校外学生党员通过QQ/微信等方式进行主题教育学习。

2.以党总支(直属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各党总支(直属支部)书记提出学习讨论要求。

3. 各支部在开展“五查五看”讨论后于11月5日前报送学习活动情况和一篇优秀发言材料(附电子档)至主题办410室。以支部为单位拟定的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时限于11月8日前报主题办410室(电子版传27621825或此qq邮箱)。党员同志拟定个人清单由各支部汇总。支部和党员个人问题清单及整改情况将列入年度党建考评内容。

4.缴纳11月份党费,活动时佩戴党员徽章。

 

 

 

主题教育办公室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