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任领导:
部长(处长):梁学军(党委委员、副院长)
副部长(副处长):瞿洋
二、机构工作职责:
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工作处为学院党委工作部门,人事处为学院行政工作部门,合署办公。老干党总支与老干部工作处合署办公。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学院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的制订、实施和学院内设机构领导班子成员的培养、选拔、管理和考核。
2.负责党委民主生活会的各项工作。
3.负责全院基层党组织建设规划的制订及实施,指导、督促各基层党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开展活动,并负责对各基层党组织年度党建工作目标的考核。
4.负责全院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和换届工作。指导、检查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管理。
5.负责党员、干部的数据统计和报表工作,以及有关材料的整理、审定、归档工作。负责学院中层干部档案的管理工作。
6.负责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制订、实施和各类人才引进的管理、服务工作。
7.负责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和教师外出培训工作。
8.负责学院党员发展年度计划的制订、组织、实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党费收缴工作。
9.负责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推荐工作。
10.负责学院内设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管理工作。
11.负责全院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专业技术岗位晋升、工资调整、改革性津贴报批、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12.负责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制订,指导各内设机构制订绩效工资实施细则,核定绩效工资发放工作。
13.负责教职工调配、党组织关系转接、退休办理等相关组织人事手续的办理。
14.负责组织人事、工资信息统计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15.负责党校日常管理工作。
16.负责组织退休党员开展好党的活动。
17.负责组织好退休干部职工活动,举办适应老年人特点的各种兴趣活动和保健活动,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
18.关心退休人员生活和健康,及时探望、慰问生病住院的退休人员,关心他们的病情和治疗情况,对于孤老、高龄和身边无子女的老同志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经常主动了解退休人员的身体和生活情况,反映他们的合理要求和意见,为广大退休人员服务,为他们排忧解难。
19.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二)内设机构4个。组织科、人事科、教师管理科、老干部工作科、干部人事档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