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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湖北名师工作室”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11-01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教学业务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在本省区域内的美誉度,助推“双高”院校建设,根据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湖北名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的通知》及《“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管理办法(施行)》(鄂教师〔20155号)文件精神,我校拟组织开展2022年“湖北名师工作室”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符合申报条件的在职在岗在编的教师。

(二)评选名额。原则上各二级教学业务单位只能择优推荐1人。

二、申报评选条件

2022年“湖北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按照《省委人才办 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湖北名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的通知》及《“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鄂教师〔20155号)进行推荐,其中高等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条件如下:

(一)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具有创新精神,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19671031日后出生)。

(二)具有相关企事业单位一线实践工作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长期在一线岗位工作,近6学年(20169-20226)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180学时/学年。

(三)非现任校级领导。

(四)非省级以上教学名师。

三、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初评阶段

114日前,申报人按照专业相近或相同原则,提交资料至对应的二级学院或教学业务单位。

117日前,各二级学院和教学业务单位完成初评推荐。并将相关资料报送学校人事处。

(二)复评阶段

119日,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复评推荐。

四、材料报送清单

(一)院(系)党组织对推荐对象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表现的书面意见1份。

(二)湖北名师工作室申报表3份。

(三)申报汇总表1份。

(四)支撑材料1份(装订成册、内附目录),具体内容如下:

1.封面;

2.目录(须标注页码);

3.主持人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4.相关奖励证书复印件;

5.教科研材料。限填报主持人及不超过5名核心成员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及主持的厅局级以上课题。

有关业绩计算截至时间为20221031日。

(五)工作室主持人20分钟现场教学录像视频。具体要求为:时长20分钟以内,大小300MB左右,格式限定为mp4。宽高比建议为169。片头建议包括学校名称、课程名称等信息(不超过15秒),片尾建议包括制作单位、录制时间等信息(不超过15秒)。视频内容建议有解说、字幕、背景音乐等要素。图像要清晰,没有扭曲、晃动、抖动、闪耀等现象。

(六)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以上电子版材料刻录成光盘,连同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附件:

1.省委人才办 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湖北名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的通知

2.“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3 湖北省高等学校名师工作室申报附件材料




人事处

                                                                      2022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