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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寒假社会实践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6-01-27 来源: 浏览次数:

为了提高教师实践能力,提升教师实践教学水平,各教学业务单位根据教学需要和教学工作情况有计划地安排专业课教师在寒假到企业进行实践锻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要求

根据《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要求,“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要根据专业特点每5年必须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没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新任教师应先实践再上岗。公共基础课、思政课教师也应定期到企业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

二、工作安排

1.各教学业务单位要确定2025年度寒假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人员名单,落实好教师实践锻炼企业(实践锻炼的企业原则上在随州地区)。本次实践锻炼分为两类:行政坐班人员按照每年累计不低于1个月进行把握(本次寒假实践时长不可超过15天);专任教师按照一次性派出6个月,3年内完成所有专任教师的企业实践把握。

2.各教学业务单位将《随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进企业实践申请表》及各单位汇总表纸质版盖章后于2026年130日之前报至组织人事处519办公室,并将各单位汇总电子表格发至邮箱:szzyrsc@163.com 注:汇总表中请将派出6个月的专任教师写在本次申报的下方,并标注好派出时间。

3.各教学业务单位要严格做好教师实践锻炼工作的督查、考核工作,同时要为教师实践锻炼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暑期锻炼期间及时宣传报道,组织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对企业实践锻炼情况进行抽查。

4.实践锻炼结束后,各单位对企业实践锻炼人员进行考核,并将《随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进企业实践考核表》报组织人事处审核、盖章、备案。



人事处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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