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属高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试行)》和《随州职业技术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结合学校中层干部实际,为调动中层干部工作积极性,推动学院事业良性发展,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对学院中层正职干部实行轮岗。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轮岗范围:
学院中层正职干部
二、轮岗原则:
1、在同一岗位任职超过两个任期(八年)以上的,必须轮岗;
2、因工作需要的,可以轮岗;
3、身体原因不适合现岗位工作的,必须轮岗;
4、群众认可度不高的,必须轮岗;
5、轮岗以机关处室、教学单位、附属单位交叉轮岗为主,教学单位行政负责人具有专业背景者优先;
6、党务工作部门岗位,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三、方法步骤:
(一)召开动员大会。
1、党委组织部负责人宣布轮岗工作方案。
2、学院党委领导作动员讲话。
3、中层正职干部填写个人轮岗意向表。
4、中层以上干部填写中层正职干部轮岗推荐表。
(二)党委组织部提出轮岗任职建议方案。
1、统计中层正职干部意向表和轮岗推荐表。
2、核查中层正职干部近三年年度考核、履职尽责、民主测评情况(包括2016年8月《现职中层干部综合测评》)、个人工作总结,并统计分析。
3、提出轮岗任职建议方案。
(三)党委会讨论决定中层干部轮岗任职。
(四)任前谈话。
(五)任职。
1、召开中层以上干部大会;
2、宣布轮岗任职文件;
3、学院党委领导讲话。
(六)到任。
党委组织部负责人陪同党委领导到相关单位宣布轮岗任职文件,正式到任。
(七)备案。
党委组织部将中层正职轮岗任职文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四、日程安排:
4月28日上午,召开动员大会。
5月2日上午,党委组织部提交建议方案。
5月2日下午,党委会讨论决定。
5月3日上午,任前谈话。
5月3日下午,召开学院中层以上干部大会,宣布轮岗任职文件。
五、有关说明和要求:
1、中层正职干部轮岗由学院党委及党委组织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中层干部不得自行联系轮岗事宜,领导干部不得指定轮岗人选。
2、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酝酿、讨论决定等情况,确保此次轮岗调整工作的公平、公正。
3、全体干部都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正确对待组织决定,严禁打招呼、说情、封官许愿、跑官要官。
4、各位中层干部在轮岗调整期间,应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离职守。
5、中层正职轮岗工作,接受全院干部和教职员工的监督。干部和教职员工对中层正职干部轮岗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可向学院党委和纪委检举、申诉。凡实名举报的,受理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对中层干部轮岗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学院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6、中层正职干部在任职文件宣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应到新任职单位报到。任职干部的工作交接,应在宣布任职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轮岗任职决定的,依照法律及有关规定予以免职或者降职使用。
7、监察审计处在轮岗任职文件宣布后三个月内完成轮岗任职干部离任审计。有问题者,报请学院党委按有关规定处理。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