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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11月份第二次主题教育活动集中学习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11-19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根据学院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安排,现将11月第二次(11月15日)主题教育集中学习活动安排如下:

一、学习内容:

1.学习中央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的通知(附件1)。

2. 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附件2或附件3)

3. 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附件4)。

4. 学习市纪委《关于对党员干部教职工假借放贷谋取利益有关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开展自查并将自查报告交监察处(附件5)。

5.党员同志在支部会议上报告参加志愿服务、为身边群众办实事好事的情况。

6.提醒书记讲党课(院系支部书记讲学习体会)未完成的抓紧时间完成。

二、活动时间:

2019年11月15日(星期五)

三、活动要求:

1.所有在校学生党员均要求参加所在支部每周集中学习,校外学生党员通过QQ/微信等方式进行主题教育学习。

2.以党总支(直属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各党总支(直属支部)书记提出学习讨论要求。

3. 学习情况11月19日前交主题办,党员干部教职工假借放贷谋取利益有关情况自查报告交监察处。

4. 活动时佩戴党员徽章。

 

主题教育办公室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