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配备工作的通知》(鄂统发【2017】7号)文件要求,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经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8年随州职业技术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随州职业技术学院,主要职责是:培养高等专科学历技术应用人才。
二、招聘计划
2018年随州职业技术学院拟公开招聘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随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民族为新疆籍维吾尔族或哈萨克族;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随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岗位一览表》);
7、年龄要求详见《随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岗位一览表》;
(二)岗位条件:
(见《随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岗位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受理。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18年1月13日9:00时。
2.现场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中南民族大学。
(三)报名要求
报名者须填写《随州市事业单位2017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及时收到有关考试通知或相关事宜。
(四)面试比例
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注:急需短缺人才或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岗位,经招聘单位根据需要,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六、专业知识笔试
(一)笔试时间:
2018年1月13日10时0分——11时40分(100分钟)。
(二)笔试地点:
中南民族大学,所有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三)笔试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在面试前在中南民族大学进行公示,并通知到全体笔试考生。
七、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采取案例分析、回答主考官提问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由随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随州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随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zvtc.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十、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随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随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zvtc.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22-3809886(随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