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规定精神和《随州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校园专项公开招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我校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收到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已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资格初审仅作为现场资格复审的参考,是否符合报名条件以现场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5月28日(下午2:30-5:30)。
地点:武汉理工大学马房山校区东院就业大楼一楼东风厅。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招聘公告》和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所有资料请按顺序摆放: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非2025应届生需提供)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5应届生需提供)
(4)个人简历;
(5)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填写模版附后,请根据模版规范填写,重新提交)
(6)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在职考生需提供)
(7)党员身份证明(教师10、专职辅导员岗位考生需提供)
(8)亲属回避承诺书(所有考生均需提供)
(9)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注:如为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另需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所有收到资格预审通过通知的报名考生,应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位置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进入面试。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与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资格。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统计表
2.《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填写模版
附件一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统计表
 
  
   序号  | 
   岗位名称  | 
   通过资格初审人数  | 
  
  
   1  | 
   教师1  | 
   9  | 
  
  
   2  | 
   教师2  | 
   1  | 
  
  
   3  | 
   教师3  | 
   34  | 
  
  
   4  | 
   教师4  | 
   3  | 
  
  
   5  | 
   教师5  | 
   1  | 
  
  
   6  | 
   教师6  | 
   1  | 
  
  
   7  | 
   教师7  | 
   25  | 
  
  
   8  | 
   教师8  | 
   37  | 
  
  
   9  | 
   教师9  | 
   15  | 
  
  
   10  | 
   教师10  | 
   7  | 
  
  
   11  | 
   教师11  | 
   16  | 
  
  
   12  | 
   教师12  | 
   19  | 
  
  
   13  | 
   教师13  | 
   10  | 
  
  
   14  | 
   教师14  | 
   18  | 
  
  
   15  | 
   教师15  | 
   12  | 
  
  
   16  | 
   教师16  | 
   16  | 
  
  
   17  | 
   教师17  | 
   24  | 
  
  
   18  | 
   教师18  | 
   9  | 
  
  
   19  | 
   教师19  | 
   42  | 
  
  
   20  | 
   教师20  | 
   16  | 
  
  
   21  | 
   教师21  | 
   14  | 
  
  
   22  | 
   专职辅导员  | 
   296  | 
  
 
附件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