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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校园专项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5-05-27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规定精神和《随州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校园专项公开招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我校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收到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已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资格初审仅作为现场资格复审的参考,是否符合报名条件以现场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528日(下午2:30-5:30)。

地点:武汉理工大学马房山校区东院就业大楼一楼东风厅。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招聘公告》和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所有资料请按顺序摆放: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非2025应届生需提供)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5应届生需提供)

4)个人简历;

5)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填写模版附后,请根据模版规范填写,重新提交)

6)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在职考生需提供)

7)党员身份证明(教师10、专职辅导员岗位考生需提供)

8)亲属回避承诺书(所有考生均需提供)

9)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注:如为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另需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所有收到资格预审通过通知的报名考生,应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位置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进入面试。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与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资格。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统计表

2.《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填写模版




附件一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统计表

序号

岗位名称

通过资格初审人数

1

教师1

9

2

教师2

1

3

教师3

34

4

教师4

3

5

教师5

1

6

教师6

1

7

教师7

25

8

教师8

37

9

教师9

15

10

教师10

7

11

教师11

16

12

教师12

19

13

教师13

10

14

教师14

18

15

教师15

12

16

教师16

16

17

教师17

24

18

教师18

9

19

教师19

42

20

教师20

16

21

教师21

14

22

专职辅导员

296



附件2